招投标信息
蕉岭县农业农村局《蕉岭县省际廊道景观提升总体规划》编制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01
  |  
阅读量:
字号:
A+ A- A

一、项目编号:MZFYZX20220819(招标文件编号:MZFYZX20220819)

二、项目名称:《蕉岭县省际廊道景观提升总体规划》编制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梅州市城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梅州市梅江三路68-1号规划设计大楼

中标(成交)金额:91.8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梅州市城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蕉岭县省际廊道景观提升总体规划》编制服务项目     规划范围为蕉岭县长深高速、国道G205两侧约100米可视范围内,即北起闽粤边界,南至梅县区白渡镇,横穿蕉岭县域5个建制镇(广福镇、文福镇、蕉城镇、三圳镇、新铺镇),21个行政村,总长度约42公里,总体规划设计范围为20.7平方公里。     工作成果应当符合相应城市规划标准,要求具有超前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涉及的文、图、表应相辅相成,衔接一致。
规划成果以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两种形式表达。
成果内容应坚持简化、管用、抓住主要问题的原则,落实相关文件及上位规划的要求,主要包括现状存在问题及案列分析、目标定位、发展思路、分类提升指引和分段提升指引、部分重要节点设计方案、项目投资估算、实施保障等内容,成果内容应附上投资估算表及必要的其他编制说明材料。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天内完成。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订);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4)《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3);
(5)《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的通知》(2020年);
(6)《广东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7)《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的指导意见》粤府〔2020〕43号);
(8)《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市府〔2020〕24号);
(9)《蕉岭县全面推进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方案》;
(10)其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相关规定。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如念、温世杞(组长)、袁嗣卿、林燕宝、魏秀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布的计价格[200 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交纳并按中标金额计算。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377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蕉岭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广东省蕉岭县蕉城镇朝阳路51号        

联系方式:叶先生 0753-78657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梅州富昱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芹洋西路奥园半岛一号(河边内街)B3-17号商铺            

联系方式:胡小姐178680596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小姐

电 话:  17868059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