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富昱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梅州市教育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梅州市校外青少年心理健康辅导中心运营服务项目进行询价,欢迎各报价人前来参加本项目的报价。
一、项目名称:梅州市校外青少年心理健康辅导中心运营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 号)和《教
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 年修订)》(教基一[2012]15 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提高未成年学生心理调节能力,培养良好心理品质,促进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身心健康等素质协调发展,现结合梅州市实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采取询价采购方式,选取中选单位负责梅州市校外青少年心理健康辅导中心运营服务工作。
2.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梅州市校外青少年心理健康辅导中心运营服务项目
(2)项目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3)项目预算金额:20万元
3.商务服务要求
(1)服务内容:
项目主要是负责运营梅州市校外青少年心理健康辅导中心,负责全面落实青少年心理行为问题的预防
干预措施,加强重点人群心理疏导,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为增进未成年人健康福祉奠定重 要基础,形成以市级校外青少年心理健康辅导中心为基础,学校、社区、家庭、媒体、医疗卫生机构、志 愿者参与的相互联动的心理健康服务模式。工作目标为市辅导中心接待各类型来访者不低于 500 人次/年,主题活动覆盖影响人数不低于 3 万人/次;组织策划心理健康主题活动不低于 14 场次,其中指导社区、各县及学校开展心理健康工作不低于 5 次。
(2)报价要求
中标人投标报价应包含水、电、清洁费、通讯费、网费、办公费、交通及餐费、设备购置费、保养维修费、人员工资及社保、活动策划费、材料费用、物料费用、专家费用、专业心理健康系统测评费用、心 理健康档案建档费用、管理费用、跟踪费用、监测费用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般风险、责任和义务,
以及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采购人将不予支付除询价文件及承包合同约定的由报价人
承担的风险因素之外的任何补偿。
(3)其他要求
3.1 定期向采购人汇报及介绍项目工作及进度,按时、按质、按标准完成项目任务。
3.2 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由于中标人的违法违规或不当行为、过失所造成的损失和有关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4)保密要求
采购人与中标人对对方所提供的资料、数据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
三方泄露。采购人提供给中标人工作所使用的一切资料、数据的所有权均归采购人所有。
(5)采购人配合条件
投标人在报价文件中要列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条件。
(6)付款方式
6.1 项目签订后十天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100%。
6.2 凭以下材料办理支付手续:
①.合同
②.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③.中标通知书
6.3 付款方式:采用银行转账形式。
6.4 每笔款项支付时,中标人同时向采购人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
三、报价人资格:
1.报价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时间: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5月24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梅州市梅江区芹洋西路奥园半岛一号B3-17号。
3.方式:自行前往
五、提交报价截止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5月2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梅州市梅江区芹洋西路奥园半岛一号B3-17号
六、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梅州市教育局
地址:梅州市教育路
联系方式:0753-21808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梅州富昱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芹洋西路奥园半岛一号B3-17号
联系方式:178680596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小姐
电话:17868059630
梅州富昱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2日